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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协关于推进企业科协工作暂行办法时间:2023-04-02 11:15 深圳市科协关于推进企业科协工作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在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通则 深圳市企业科协组织通则依照中国科协关于《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附后)执行。 二、企业科协成立事项 (一)、成立基本条件 拥有一定数量科技工作者的企业,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可向所在地科学技术协会申请成立企业科协。 暂不具备成立企业科协条件的企业,可按地域联合申请成立科协组织。 (二)、申报流程及需提交材料 1、企业成立科协筹备小组: (1)、进行会员登记; (2)、起草《企业科协章程》(可参照附件三); (3)、确定企业科协负责人(企业科协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提名秘书长人选一人,副秘书长人选若干人。) 2、向深圳市科协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见附件一); (2)、成立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3)、《企业科协章程》; (4)、企业科协会员名录(见附件四)。 3、深圳市科协在收文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4、企业科协获得批复后,召开企业科协成立大会(即会员大会): (1)、所在地科协宣读批复; (2)、通过《企业科协章程》; (3)、选举企业科协领导班子并公布结果(领导班子为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5、成立大会后将结果报深圳市科协备案(见附件五)。 (三)、运行与管理 1、组织建设 (1)、企业科协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秘书长负责企业科协日常工作。主席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秘书长应由中层以上干部担任,对因工作需要离岗的职位应及时调整充实人员。 (2)、实行民主办会,企业科协原则上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阵地建设 (1)、设立企业科协办公室并挂牌(可与其他部门合一) (2)、设立科普画廊,定期张贴科普挂图及宣传资料 (3)、建立企业科协网络或网页 3、制度建设 (1)、设立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倡导科学精神、企业精神,宣传、表扬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 (3)、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普活动,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实用技术,加强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年初制定工作规划,年末总结,并将规划和总结及时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5)、认真记载企业科协开展的各项活动,收集活动资料。如照片、工作方案、总结等,建档立册。 (6)、加强沟通联系,不定期与科协联系,向科协报送企业科协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信息,促进企业科协健康发展。 (四)、退出机制 企业科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所在地科学技术协会申请注销: 1、决定自行解散的; 2、所在企业解散、破产的; 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附件: 1、关于成立科学技术协会的请示(参考样本).doc 2、企业科协成立申请表.doc 3、企业科协章程(参考文本).doc 4、企业科协会员名录.doc 5、企业科协备案表.doc 6、中国科协、省科协相关文件: 中国科协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doc 中国科协2014年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省科协关于加强企业科协工作的若干意见.doc 附件:省科协关于加强企业科协工作的若干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