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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及北京市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3-05-07 00:55     作者:佚名【转载】   来自:网络整理   阅读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请重点推荐在装备制造、信息电子、土木水利与建筑、化工冶金与材料、能源与矿业、农业、环境与轻纺、卫生医药等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请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

(二)推荐工作标准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工程能力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北京市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中国科协,专家被纳入中国科协或北京市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的,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或北京市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或北京市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四、推荐工作流程

(一)推荐单位邀请被推荐专家登录“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将推荐码“”发送给专家。

(二)专家注册系统后,选择“申报人”角色,在“2023年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征集”中,在线填写个人简要情况、工程能力水平等信息,填写推荐码“”,在线提交。系统填报截至2023年6月16日。

(三)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同意推荐函》(详见附件,须同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PDF版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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