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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建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经费申报的通知时间:2026-05-26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建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经费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博士创新站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忻州市新建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经费实施细则》,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建省级博士创新站建设经费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忻州市2025年以来经省科协认定的山西省博士创新站。 二、奖励政策 对作用发挥突出且被认定为山西省博士创新站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三、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建站单位)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 (二)博士创新站已获得山西省博士创新站认定。 (三)博士创新站作用发挥突出,至少满足以下1项要求: 1.科研成果方面:建站以来,博士创新站至少取得1项与建站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如专利授权(发明专利优先)、软件或图书著作权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合作方面:博士创新站与建站单位至少开展1项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合作。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文件(明确项目级别)、项目进展报告等证明材料。 3.成果转化方面:博士创新站推动科技成果在建站单位或相关领域实现有效转化,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或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和应用,推动至少1项新技术在建站单位应用,取得显著效果。需提供新技术应用报告、成果转化合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社会效益证明等材料。 4.学术交流方面:博士创新站积极组织或承办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建站单位的学术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需提供学术交流活动通知、参会证明、发表的学术论文集等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忻州市新建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经费申请表》。 (二)山西省博士创新站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建站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科研成果、项目合作、成果转化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 3 份,装订成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初审。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科协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科协进行初审后于6月12前报市科协。 (二)审核与评审。市科协受理,组织专家评审。 (三)公示。市科协在忻州市科协官网(科普忻州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 六、其他事项 按照忻州市“1+N”人才政策精神,认定年度自2025年起计入统计范围。 七、附件
忻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忻州市新建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经费申请表
承 诺 书
经核实,本表中所填数据准确,情况介绍与实际情况相符。本人及单位对所填的数据和情况介绍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忻州市新建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经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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