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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申报2023年度组织建设理论研究课题(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3-04-25 21:25     作者:佚名【转载】   来自:网络整理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科协工作体系,落实《中国科协组织建设“十四五”规划》,组织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2023年度组织建设第二批理论研究课题。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围绕科协系统组织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基于实证的专题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对象

1.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

2.熟悉科技和科协工作,了解科技类社会组织工作规律,具有基层科协组织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经验。

3.具有开展科协相关课题研究的经历,具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条件和保障条件。

4.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5.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如联合申报,排序第一的为项目主要负责单位,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能切实担负责任,全程主持项目工作及项目开题、中期考核、结项验收等重要环节。

3.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相关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项目工作。

5.同一家申报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任务。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发送至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9:30至2023年5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人于5月5日下午14:30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项目申报说明会(腾讯会议:202-775-198),欢迎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参加。

3.申报单位须提供《资格文件》(见附件2)盖章扫描PDF版发至接受资格审查,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文件》纸质版本随《项目申报书》一同递交。

4.申报单位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由申报代理机构邮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5.形式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6.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将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7.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需要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相应项目承担单位。

8.《项目申报书》递交时间:2023年5月18日14:00,以文件收到为准。

9.《项目申报书》递交地址:须在递交当天13:30-14:00之间,其余时段恕不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科技会堂。

10.项目申报单位的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地点进行现场答辩。

11.供应商前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智慧计财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技术咨询:;(本项目之前已经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需再次注册)

四、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委托约定认真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创造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研究过程中如出现约定以外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沟通,双方商定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2.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成果要求,产出真实效益。

3.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约定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和后续收尾等工作。

4.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的该项目研究成果归中国科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其他要求

1.文件制作要求:

《资格文件》:须按照《资格文件》格式编写,A4纸打印,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印制2份;电子版1份(U盘形式,加盖公章PDF格式);

《项目申报书》:须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A4纸打印,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印制6份并密封;电子版1份(U盘形式,WORD格式和加盖公章PDF格式)。

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3.采购部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应老师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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